发布时间:-0001-11-30源自:网络作者:百科阅读(21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的决定,帮助优抚对象提高住房防灾抗灾能力,我镇先后于20**年、20**年和20**年开展了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对部分优抚对象居住的茅草房、松皮棚、泥坯房和砖瓦危房进行重建或修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从今年7月底起为第四期19户优抚对象危房进行重建,重建补贴面积为1020平方米,需重建资金102万元。为使此次优抚危房改造工程如期顺利完工,使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了解和认识此次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制定**镇第四期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镇第四期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委员)
成员:(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纪检监察)、(建设管理所)、(规划管理所)、(国土分局)及有关村民政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二、工作分工
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统筹工作,以及组织各种资料的上报(要对施工前危房和竣工后新房进行拍照,并与相关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归档,以便日后作审计查询和宣传之用),工程进度的落实。
建设管理所: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并根据符合房改条件的优抚对象的地形地貌和建筑面积,设计出图纸,供住户选择,为节约土地资源和降低单位造价,图纸设计完毕后下发至有关村(社区)。
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好土地争议,危房改造工程用地的测量。
纪检监察:负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财政所:负责落实好配套资金。要积极筹措和落实资金,根据市镇、村、个人负担比例为80:10:10,设立专帐进行统一管理。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下拨到各镇区财政所,由镇区财政所按各村(社区)的施工进度进行分期拨款,确保专款专用。
相关村(社区):优抚对象危房工程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联系施工队,进行危房拆建、资料归档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跟踪建设进程。要先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合同(合同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然后进场施工,并将合同复印件上交社会事务办存档。并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在整个危房改造过程中,村、社区民政干部要全程跟踪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危房改造对象范围:此次危房改造对象为我镇现仍居住在茅草房、松皮棚、泥坯房和砖瓦危房的优抚对象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以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为原则,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因违反计划生育或有家庭成员因吸毒、_等违法犯罪而仍处于服刑期间的优抚对象,绝不能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二)资助修建住房面积标准:以家庭1人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2人45平方米,3人45平方米,4人以上60平方米为标准修建平房,超过规定面积的建设费用由优抚对象自筹解决。
(三)经费补助办法及管理:资助修建范围内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砖瓦危房的修缮费用按实际支出列支,实行分级负担办法,市镇财政负担80%,村负担10%、个人负担10%。
(四)房屋产权:有关村(社区)必须与本次危房改造的优抚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改造后的房屋产权由优抚对象全体成员共同拥有,产权转让时,市镇村补贴费用及其增值部分要返还。
(五)建筑要求
1、土建工程。
(1)拆除原有危房,修建一层含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的混凝土面平房;
(2)一至两层设计的水泥桩或松桩地基。
2、装修工程。
(1)室内进行批挡,外墙体要贴纸皮石;
(2)地面铺设耐磨砖;
(3)安装木门、铝合金窗。
3、水电安装工程。
(1)灯具、插座、开关安装;
一、改造目标
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到*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建设和资金管理以县为主。列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规划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须报县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危改办)审核并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可实施。
(二)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校园环境美化、解决大班额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所有学校必须禁止使用D级危房校舍,所有D级危房校舍必须在*年底前全部拆除,并报县危改办备案。
(三)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资金保障和拨付
根据*的实际确定我县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原则:
(一)经省、市、县确定有C、D级危房,并实施了改造任务且有新建校舍的学校,才享受省拨危改资金。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按照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标准补助。
(三)不遵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不享受省拨危改资金。
专项资金拨付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专项资金申请表报县危改办审核并经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规划和项目管理
(一)科学制订危房改造规划。全县中小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省、市、县核查确认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上级下拨的危房专项补助资金,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提高建校标准,也不得降低标准和质量。要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并报县危改办备案。
(二)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省补助的专项危房改造资金不能顶替以前的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省专项资金。
(三)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满足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各改危单位对危房改造实行限额设计,已有的合格校舍原则上达到生均校舍建设面积(不含宿舍)小学6平方米和初级中学8平方米、学生宿舍生均建设面积小学4平方米、初级中学平方米的,暂不列入此次改危新建校舍任务。超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当地政府和学校必须统筹落实,多渠道集资建校,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五)加快建设进度。县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税务、规划等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应将当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各改危单位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通过报表等方式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监管危房改造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安全。监察、审计、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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